教檢:98、99、105、106 

 

 

1.第一個過程先由教師主導,並逐漸減少結構性,最後轉由學生自我引導。

2.教學宜循四個基本過程進行(四個基本要素):

 (1)訂定學習目標 (2)評量起點行為 (3)進行學習 (4)評量結果

3.承上,每個要素又依老師介入或學生自我引導的程度,依序分五個型態(105考試重點)

 一、命令型態上所施、下所效。 (老師角色:施教者)

   命令式教學,傳統式教學方式,學生為被動角色。

 二、任務型態師供銷、生選購。  (老師角色:供應者)

   老師提供教學目標,起點行為的評定、歷程安排或結果的評量等,學生可自由選擇。

 三、同儕小組型態合作學習。  (老師角色:催化者、協商者<主動>)

   學生為主角,學習計畫中的四個要素,均由同學彼此研訂,老師只做必要時的協商與諮商。

 四、學生-老師合約型態師生契約式。

 五、自我引導型態自我學習。  (老師角色:顧問、資源人士<被動>)

   老師退居幕後,扮演顧問、資源人士,學生成為策略者,引導者、診斷者&評鑑者,主導一切。

 

4.自我引導學習模式的性質:(1)組織性(2)結構性(3)共同性

5.貢獻:(1)資優生學習為自己所學負責

    (2)由餵食變覓食

    (3)學習環境符合「學生中心」、「獨立自主」、「開放性」、「彈性」、「接納」、「高移動性」

    (4)可在獨立研究上實施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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