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檢:98、99、105、106
1.第一個過程先由教師主導,並逐漸減少結構性,最後轉由學生自我引導。
2.教學宜循四個基本過程進行(四個基本要素):
(1)訂定學習目標 (2)評量起點行為 (3)進行學習 (4)評量結果
3.承上,每個要素又依老師介入或學生自我引導的程度,依序分五個型態(105考試重點):
一、命令型態:上所施、下所效。 (老師角色:施教者)
命令式教學,傳統式教學方式,學生為被動角色。
二、任務型態:師供銷、生選購。 (老師角色:供應者)
老師提供教學目標,起點行為的評定、歷程安排或結果的評量等,學生可自由選擇。
三、同儕小組型態:合作學習。 (老師角色:催化者、協商者<主動>)
學生為主角,學習計畫中的四個要素,均由同學彼此研訂,老師只做必要時的協商與諮商。
四、學生-老師合約型態:師生契約式。
五、自我引導型態:自我學習。 (老師角色:顧問、資源人士<被動>)
老師退居幕後,扮演顧問、資源人士,學生成為策略者,引導者、診斷者&評鑑者,主導一切。
4.自我引導學習模式的性質:(1)組織性(2)結構性(3)共同性
5.貢獻:(1)資優生學習為自己所學負責
(2)由餵食變覓食
(3)學習環境符合「學生中心」、「獨立自主」、「開放性」、「彈性」、「接納」、「高移動性」
(4)可在獨立研究上實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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